中國與歐美發達國家實現“碳中和”目標的不同點在于,歐美已經是高收入國家,而中國是處于人均收入需進一步提高的發展中國家。在實現“碳中和”的進程中,經濟高質量發展要求GDP盡可能“雙脫鉤”,即GDP與化石能源脫鉤、與能源電力需求增長脫鉤。目前有快速大規模增長可能性的風電光伏對總電量的貢獻僅有9%,還無法滿足較高的電力消費增長。如果經濟增長依然伴隨較高的能源電力需求增長,則不利于碳減排和能源結構調整。
“十一五”以來節能減排與能源效率的提高取得了長足進展,相比2012年單位GDP能耗累計下降了近四分之一。由于能源結構以煤為主,產業結構耗能大,總體碳排放高是中國產業的現實情況。2020年中國三個高耗能產業(鋼鐵、水泥和有色金屬)消耗了21.4%的電量,超出風電和光伏發電量總和(9%)的2倍。因此,在當前的能源結構和產業結構下,實現低碳發展和清潔轉型存在較大的挑戰。除了加快構建清潔低碳的能源系統,產業結構調整也是實現經濟發展動能轉換和綠色轉型的關鍵。
目前中國的能源消費結構仍然是“生產型”而非“消費型”。以煤炭消費為例,中國的煤炭終端消費中,約有三分之一用于直接消費,約三分之二用于資本形成。相對較低的人均資本存量意味著與發達國家相比,中國的能源需求還將繼續保持較高的增長速度。參考多數已實現“碳達峰”的發達國家人均資本存量和人均能源消費的發展歷程,目前中國人均能源消費量還處于“碳達峰”前的上升階段。
“生產型”的能源消費結構使得電力需求與GDP的關系密切,且影響較大。改革開放以來GDP增長、產業結構變化以及效率改進都是影響能源電力需求的重要因素,GDP增長在大部分時間內與能源電力需求正相關,產業結構變化和效率改進與能源電力需求負相關。在能源結構以煤炭為主的背景下,若不對產業結構進行調整,GDP增長將持續伴隨著較高的碳排放,因此產業結構調整是實現“碳中和”目標的首要任務之一。
“生產型”的能源消費結構比較容易通過產業結構調整減少能源需求和進行減碳。在多數已實現“碳達峰”的發達國家中,第三產業對GDP的貢獻率往往都在65%以上,其中低能耗高產出的高技術行業和服務業對GDP增長的貢獻率較大,工業耗能相對較低。根據統計數據,2020年中國第三產業對GDP貢獻率為47.3%,相對于“碳達峰”國家的平均水平而言,仍存在較大的提升空間。因此進一步提升第三產業在GDP中的占比,抑制第二產業的能源需求規模,有利于兼顧經濟社會平穩發展的同時節能降耗、減碳減排。
通過碳交易市場和電價體制改革抑制高耗能產業或助推實現產能轉移。產業結構調整實際上是實現資源在產業間再分配的過程,市場化工具是有效的資源配置方式,從而助推產業結構調整和產能轉移。目前工業生產的諸多外部性成本,如碳排放和環境污染等,在現行的市場體系中尚未得以充分反映在商品價格上。中國碳交易市場的建立以及電力市場化改革的進一步完善,有利于將這些外部性成本體現在價格信號當中,并通過價格信號引導經濟主體主動采取轉型升級或節能減排措施,可以在實現碳減排目標的背景下,推動經濟高質量增長。
然而,中國制造業全球領先的競爭力受益于成熟完備且高效化的產業鏈,因此產業結構調整過程應著力于關注和提升制造業產業鏈的現代化、智能化和清潔化。產業競爭力很大程度上來自于全產業鏈的競爭力,即整體的產業鏈高效率和完備的本土產業鏈。因此產業調整過程中的輕重緩急應關注某個產業鏈的整體競爭力。以鋼鐵行業為例,2020年中國貢獻了全球近57%的粗鋼產量,但行業整體平均銷售毛利率卻落后國際平均水平。因此,通過完善碳交易市場和推進電價機制改革來實現高耗能產業減產限產和產能轉移的同時,政府的產業調整政策和產業規劃布局也應對標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要求,鼓勵發展具有競爭力的先進制造業和高科技產業,優先壓減低附加值高污染的高耗能產業,實現產能升級和經濟新動能轉化。
中國能源消費結構由“生產型”向“消費型”轉變還需要走很長一段路,目前能源消費與GDP增長關系密切,通過產業結構調整減少能源消費對GDP的影響很大,“先立后破”的思路對保障經濟高質量發展至關重要。實現“碳中和”目標需要的不僅是能源結構調整,也是社會經濟各方面的調整與變革,因此相關戰略或政策應重點考慮整體系統成本和整體解決方案。